類風濕關節炎與風濕關節炎并非同一疾病。
類風濕關節炎和風濕關節炎雖然名字相似,但是兩種不同的疾病。類風濕關節炎是一種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主要表現為關節滑膜的持續炎癥,常導致關節畸形和功能喪失。通常影響手、足小關節,且呈對稱性,可伴有關節外器官受累及血清類風濕因子陽性,可以導致關節畸形及功能喪失。治療類風濕關節炎的藥物包括非甾體抗炎藥、免疫抑制劑等。
風濕關節炎通常指的是風濕熱引起的關節炎,是風濕熱的一種臨床表現。風濕熱是一種與A組乙型溶血性鏈球菌感染有關的全身性結締組織的非化膿性疾病,可累及心臟、關節、中樞神經系統和皮下組織,但以心臟和關節最為明顯。其關節炎癥狀通常為游走性、多發性,侵犯大關節為主,急性期后炎癥滲出物易被完全吸收,一般不留后遺癥。
總結來說,類風濕關節炎和風濕關節炎在發病機制、臨床表現等方面都存在顯著差異。因此,準確診斷對于制定正確的治療方案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