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血間隔不滿6個月通常一定不能獻血,間隔至少6個月才能再獻血。
獻血后,獻血者的身體應得到充分的恢復,一般要求間隔時間至少6個月,才能進行第二次獻血。這是因為紅細胞在體內的存活時間是120天,從骨髓中產生紅細胞到衰老和死亡的過程大約需要3個月。當獻血量達到200毫升時,會失去體內的一些紅細胞、血小板和白細胞,大約需要3個月才能恢復到原來的水平。其次,獻血法規定,獻血間隔時間不能少于6個月,即獻血間隔6個月以后可以再次獻血。
建議在日常生活中,應該避免不良的情緒,保持良好的心態,避免食用辛辣刺激性的食物,如辣椒、生姜、大蒜等,飲食應該以清淡為主,可以多吃新鮮的蔬菜和水果。如有不適癥狀,應該及時就醫進行檢查,及時進行治療,以免耽誤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