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燒臨床是指發熱,一般停止發熱3-7天不再復發算恢復正常。
一般情況下,患者退熱24-48小時,不可以完全判定病情穩定。一般需經72小時發熱不再反復,經過3-7天體溫不再復發或病情穩定,沒有出現明顯的并發癥和合并癥,患者沒有明顯的臨床不適癥狀,如其他臟器功能紊亂,才可以算恢復正常。因此退熱后12-24小時也不可掉以輕心,應72小后甚至觀察1周內,病情再不反復發作或反復發熱,才可以判斷患者體溫逐漸趨于正常且病情處于穩定狀態。
退熱是循序漸進的過程,患者會經過高熱期、平臺期、下降期、穩定期、緩解期,根據人體的不同情況,病情才逐漸趨于穩定。因此人體的發熱是動態演變的過程,需逐漸經過人體代謝,代謝掉多余的細菌、病毒,自身建立免疫屏障,將體內的細菌和病毒排出體外,病情才趨于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