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性皮炎的七大診斷要點有:
第一,有刺激物接觸史。
第二,發生皮炎的形態、范圍和嚴重程度取決于刺激物的性質、濃度、接觸方式、部位、時間和機體的敏感性。
第三,有一定的潛伏期,如屬原發刺激性,接種后十分鐘或者數小時內發病。若為弱的刺激物可以長達幾天或者是幾周。如屬變態反應性初次接觸該物質后再接觸該物質于12到48小時發病。
第四,皮疹發生于接觸部位,如患者的敏感性較高,可擴展到其他的部位。
第五,皮疹可分為紅斑、丘疹、水泡或者是糜爛滲出等,比較嚴重的會出現壞死潰瘍,常以一兩種皮損為主,邊界清楚。
第六,有癢和燒灼感或者有脹痛感。
第七,病程有自限性,若長期反復接觸或者是治療不當的話可會出現鱗屑性炎性斑片或者是皮膚肥厚苔蘚樣改變,這些就可以診斷為接觸性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