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復發一次比一次嚴重,應該及時就醫,根據醫生的建議適當調整藥物的劑量和種類,或者采取針對性的治療方案。
精神疾病種類繁雜,包括抑郁障礙、恐懼癥、強迫癥、精神分裂癥等都屬于精神疾病的范疇。精神類疾病的復發概率很大,復發之后,需臨床的醫生再次評估患者的疾病嚴重情況,通過綜合判斷分析病情,明確疾病對正常的生活、工作和學習的影響,確定具體的治療方案。使用藥物治療時,加大藥物劑量會使患者身體對藥物產生一定的抗性反應,可能治療的效果也會越來越差,可以配合一些的心理疏導方案和體外治療等,以觀察其療效,確定治療方案。
當有入睡困難或過早醒來,拒絕服藥,無理取鬧等,情緒和行為的突然的轉變等,要警惕是否有精神病復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