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劑治療膜性腎病的療效仍有爭議,多數學者主張根據其預后危險程度,而有選擇性加以應用,以避免對低?;颊哌^于積極的使用免疫抑制劑而導致藥物不良反應。
對于無腎病綜合征,沒有高危因素,腎功能正常的年輕患者不需要應用免疫抑制劑,可以給與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或者是血管緊張素二受體拮抗劑,控制血壓在125/75毫米汞柱,并長期隨訪腎功能和尿蛋白,定期評估危險性。
對于有腎病綜合征伴或者不伴有腎功能損害者,多主張給予積極的免疫抑制劑治療,多年來大量的臨床循證醫學研究已經得出結論,單獨使用糖皮質激素治療膜性腎病無效,激素聯合細胞毒類藥物有一定的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