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原則包括:
一,起始治療,快速控制病情,建議環磷酰胺聯合糖皮質激素用于起始治療。病情不重或對環磷酰胺禁忌的患者可用力妥昔單抗替代方案。對于進展性腎衰竭或彌漫性肺泡出血的患者,在初始治療時應用糖皮質激素和環磷酰胺以外,還應加用血漿置換治療,
二,維持治療,達到緩解的患者建議給予維持治療,由于長期擁有環磷酰胺可能引起嚴重的毒副作用,可應用硫唑嘌呤或霉酚酸酯進行維持治療。對于有上呼吸道感染的患者,建議應用復方新諾明作為維持治療的輔助用藥,不建議對長期透析且無活動性腎外表現的安卡血管炎患者,進行維持性免疫抑制治療。
三,對于應用環磷酰安聯合糖皮質激素進行誘導治療無效的難治性安卡腎小球腎炎患者,推薦加用利妥昔單抗,同時可考慮行血漿置換或者靜脈滴注免疫球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