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易激綜合征主要根據癥狀來診斷,確診前需要排除其他器質性疾病,診斷可參考羅馬公認的四型診斷標準,反復發作的腹痛,最近三個月內平均每周至少發作一次,伴有以下兩條或兩條以上的癥狀:
一,與排便相關。
二,伴有排便頻率改變。
三,伴有大便性狀改變。
診斷前癥狀出現至少六個月,近三個月符合以上標準。
雖然腸易激綜合征屬于功能性疾病,但是有很多器質性胃腸病的癥狀與腸易激相似,診斷腸易激綜合征需要檢查來排除其他疾病,常做的必備檢查有:
一,血尿,大便常規,糞便細菌培養。
二,血生化,血沉,肝功能。
三,結腸鏡檢查。
四,腹部b超或ct檢查。
通過這些檢查排除器質性病變后,方可診斷腸易激綜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