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家長會抱著早戴眼鏡,越戴越近視等陳舊觀念,拒絕為孩子配鏡矯正,其實這些都是以訛傳訛的說法,是家長滿足自己主觀意愿的表現,毫無科學根據所言。科學而言,應該是根據驗光的結果,結合視力的要求,眼淚、眼睛運動,是否有弱視等綜合考慮配鏡處方。
所以近視是需要佩戴眼鏡的,而且需要在綜合屈光度數,雙眼平衡、眼淚、調節、集合等多種因素后做出決定。
一般來講,同時滿足裸眼視力0.6以上,近視75度以下的低度近視,可以暫時不配戴眼鏡。但是如果存在外眼斜,就需要配鏡。
中高度近視者,佩戴合適的眼鏡,能改善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所要的視覺質量。高度數時,大于六百度,首次選配的眼鏡,不要求全部矯正,以耐受度數為一,適應后再予以全矯。
散光矯正的原則是,無癥狀的散光不配鏡,有癥狀的散光,即使度數較低,也應該進行試配。高度散光,可以先低配適應后再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