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藤治療劑量為120毫克每天,分三次餐后口服,治療三個月,達到完全緩解者,減量為維持計量,六十毫克每天,繼續用之十二個月,如三個月達到部分緩解或無效者,治療劑量多可延長至六個月,再減量為六十毫克每天,維持至十二個月。
同時服用甲強龍24毫克每天,八周后逐漸減量,每兩周隔日間五毫克,至隔日每次十毫克維持,服藥后若肝功能異常,丙氨酸氨基轉移酶或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超過正常值上限的二倍值,或外周血白細胞降低,小于三乘十的九次方每升,雷公藤的劑量減半,繼續服用一周,如不能恢復,再停藥。
雷公藤治療劑量為120毫克每天,分三次餐后口服,治療三個月,達到完全緩解者,減量為維持計量,六十毫克每天,繼續用之十二個月,如三個月達到部分緩解或無效者,治療劑量多可延長至六個月,再減量為六十毫克每天,維持至十二個月。
同時服用甲強龍24毫克每天,八周后逐漸減量,每兩周隔日間五毫克,至隔日每次十毫克維持,服藥后若肝功能異常,丙氨酸氨基轉移酶或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超過正常值上限的二倍值,或外周血白細胞降低,小于三乘十的九次方每升,雷公藤的劑量減半,繼續服用一周,如不能恢復,再停藥。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健康自測大全 健康早知道
專業醫學量表 專業醫學團隊
掃碼關注完成健康自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