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末,德國精神病學家克雷佩林,根據對一組慢性精神病患者的長期細致的臨床觀察,提出了“早發性癡呆”的診斷概念,并對這組疾病的臨床表現做了詳細的描述。
本世紀初,奧地利精神病學家布魯勒又發展了這個概念,他認為克雷丕林的臨床描述基本是正確的,但是疾病的命名欠妥,患者不一定“早發”,也有中年或晚年起病的,其結局也不一定是“癡呆”,也有預后較好的?
因而,布魯勒根據這組疾病的臨床主要特征一一各種精神活動的不協調及精神活動與環境的不協調提出了一個新的診斷名稱“精神分裂癥”。
這一診斷名稱和概念被世界各國的精神病學家普遍接受,精神分裂癥概念的建立是精神科現代分類學的重要基礎之一,使各國的精神病學家在診斷、治療?研究和交流方面有了重要的共同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