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學者的共識是股骨頭無菌性壞死時股骨頭的修復應在髖臼的包容下進行,將病程處于早期,并有向外側半脫位的股骨頭置于髖臼內,增加頭臼間的接觸面積,使髖關節承載的應力平衡,以促進股骨頭的重塑,使患兒在生長發育成熟時股骨頭修復成原型,頭臼匹配關系相稱,進而避免遠期發生骨性關節病。
對于包容治療的時機,患兒發病年齡大于六歲,股骨頭的密度增高或在塌陷碎裂早期,并有向外的半脫位時是手術包容治療的關鍵時期。通過包容手術使股骨頭突出于髖臼外的部分還納入臼內,為其修復成原型創造良好的生物力學環境。
當病程進入愈合期以及后遺癥期,股骨頭頸的畸形與髖臼發育不良以及頭臼不稱已經形成,手術治療已無效果。術前需要通過兩周左右的皮牽引改善髖關節功能,在此基礎上通過手術實現對股骨頭的包容,術后石膏托外固定六周,然后進行系統的康復鍛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