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多動癥的時候要考慮老師,家庭,父母和醫生共同來參與。多動癥干預的原則,一般以心理治療,行為矯治,家庭和藥物來共同干預。一般4-5歲學齡前期的孩子,往往以行為矯治為主。6-12歲學齡階段的孩子,會涉及到學習問題,孩子注意力不集中,多動,沖動的情況,會對孩子的學業造成不好的影響,與老師同學的關系也不夠融洽,這個時候主張用藥物和行為矯治的方法共同完成治療。
12-18歲的青少年,主張以藥物為主,輔以心理治療,其中行為矯正方面,包括正向強化、懲罰、消退等方式。而且行為的建立需要時間,所以家長一定要有耐心,采取這種方式對多動癥的孩子會有所幫助。如果在家庭中采取了這些方式,沒有效果,最好到專業的機構來進行進一步的咨詢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