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發病前一般沒有明顯的癥狀,多數患兒突然起病,發熱在38攝氏度左右,有些患兒可伴有咳嗽、流鼻涕等感冒癥狀。
急性體病發熱,手掌或腳掌部出現斑丘疹和皰疹,膝蓋、臀部和肛周等處也可出現皮疹,皮疹周圍有炎性紅暈,液體較少,口腔黏膜出現散在皰疹,疼痛明顯。部分患兒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惡心、嘔吐和頭疼等癥狀。發熱一至兩天后開始出現皮疹,通常出現在手掌和足底,也可以出現在臀部,有的患兒不發熱,只表現為手足、臀部皮疹或皰疹性咽峽炎,病情較輕。
大多數的患兒在一周以內體溫下降,皮疹消退,病情恢復。大多數病例癥狀輕微,主要表現為發熱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皰疹等特征,多數患者可以自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