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心血管疾病的形成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保持患者處于較低的危險狀態也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因而需要對患者進行長期的,終生的干預,并隨時對干預的效果及危險因素的狀態進行評估。綜合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在改變患者行為,樹立健康生活方智的基礎上,對患者所具有的多種心血管病危險因素進行綜合干預。
二,干預時藥物治療,要在非藥物治療的基礎上進行。
三,干預時根據患者危險程度,決定治療措施及干預的目標水平,具體的干預原則如下:對心血管病危險因素較高的患者也立即進行藥物干預,并擇期啟動非藥物干預;危險中度升高的患者應立即進行非藥物干預,必要時輔助藥物治療;對于危險較低的患者則主要采取藥物干預措施。
四,定期隨訪。
五,終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