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有些精神分裂癥患者癥狀控制良好,而且已經有一年,但是過去有一次或者是多次發作的患者,應該建議長期維持治療,除非出現了這種不可耐受性的副作用或者是有一些禁忌癥出現。
對于再次發作中對自己或他人有危險的患者,或者是充分治療以后經常波動,緩解不全仍然不能痊愈的患者,建議是終身服藥。
而且還有就是再次發作的精神分裂癥患者滯留好轉以后,它的維持時間要比首發精神分裂癥患者維持時間要長,臨床上一般建議再次發作的這種抗精神病藥物維持治療三到五年,而且最新的觀點認為維持治療時的劑量和鞏固其治療劑量相同,當然也有一些人認為維持期治療藥物劑量略低于鞏固期藥物治療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