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是女性尿蛋白小于四千毫克每天,腎功能正常者,不應該給予激素和烷化劑,但應當給予非免疫抑制劑治療,如acei或arb,嚴格控制血壓,改善高凝狀態和血脂異常等,并監測尿蛋白和腎功能的變化。
第二,如果患者尿蛋白定量大于四千毫克每天,持續六個月或發生腎功能不全,則應當考慮糖皮質激素和免疫抑制劑治療。
第三,對于腎功能輕度下降或尿蛋白八千毫克每天,持續六個月或尿蛋白六千毫克以上持續六至九個月的患者,可以采用口服激素和口服烷化劑進行治療,但必須注意藥物不良反應,可以考慮應用環孢素、他克莫司或霉酚酸酯。
第四,已經有明顯腎功能損害、血肌酐超過265至354微摩爾每升或伴有腎臟病理改變屬于四期伴廣泛腎間質纖維化的患者,不應當接受上述免疫抑制劑治療,而重在保護腎功能,給予支持對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