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可以致殘,而且它是一個致殘率非常高的疾病。
如果類風濕關節炎患者診斷后不進行正規的治療,大約在發病的兩三年內就可以出現骨質的破壞,出現關節的輕度畸形,繼續下去,患者在5到10年的時間就會出現明顯的關節畸形,關節活動喪失,而出現致殘的情況。
為了防止出現這種情況,類風濕關節患者在診斷以后一定要早期治療,絕大多數患者在經過正規系統的治療后,能夠防止致殘,能夠正常的工作生活,結婚生子。
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的正規治療,包括兩種藥物:
第一種是應用非甾體類抗炎藥物或者糖皮質激素,抗炎緩解癥狀,減輕關節疼痛;第二類藥物是抗風濕緩解病情藥物,包括口服的傳統藥物以及生物制劑。
第二種藥物是控制類風濕關節炎病情進展,防止致殘的關鍵藥物,只有服用這種藥物才能夠從根本上控制類風濕關節的病情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