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亢對胎兒和孕婦本身都是有嚴重的危害的。對于妊娠期合并甲亢可能會出現流產、死胎以及新生兒出現甲狀腺功能亢進或者藥物引起的甲狀腺功能減退等癥。
對于妊娠合并甲亢的處理,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選擇藥物進行治療,在妊娠期間可以選擇對胎兒影響較小的藥物,比如丙基硫氧嘧啶或者是甲巰咪唑。甲巰咪唑在妊娠前期不應該使用,在妊娠20周以后可以使用甲巰咪唑,也可以一直使用丙基硫氧嘧啶。
第二是選擇手術的方式來進行治療,對于甲狀腺腫大伴有嚴重的甲亢危象的傾向,所以應該選擇切除一部分甲狀腺來進行治療。
第三,如果在不允許的情況下,出現了嚴重的相關的并發癥或者是有甲亢危象的傾向,是否考慮流產,將胎兒打掉。
以上幾種情況,根據個人的體質以及個人的耐受情況或者是在治療過程中發生的意外等情況,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案,對于妊娠期甲亢是非常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