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診斷后經過積極的治療,一般情況下是可以達到治愈的目的。肺結核的診斷金標準為,痰中查到抗酸桿菌。確診為肺結核后,我們需要抗結核的治療。
常用的抗結核藥物包括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鏈霉素等等。應用的原則為早期、適量、聯合、全程、規律。用藥的過程中需要注意監測藥物的副反應,并做出相應的對癥處理措施。
例如,患者出現轉氨酶升高時,我們需要加重保肝的藥物。如果患者出現膽紅素,腎功能、視神經的損害,我們需要停用相關的損害藥物。如果患者出現周圍神經病變,我們需要加入維生素b1、維生素b12、甲鈷胺等營養神經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