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川崎病的診斷,是在以下七點中滿足五點及以上就可以確診。
第一,發熱持續5天以上,大部分表現為高熱,可以達39攝氏度以上。
第二,多形性的皮疹,皮疹多見于軀干和四肢近側端,以斑丘疹最為常見。
第三,四肢末端的改變,早期可以看到四肢、手、足、手掌的腫脹,到了后期會出現手足末端出現膜狀的脫皮。
第四,雙眼球結膜充血,一般在發熱1~2天,出現雙側結膜充血。
第五,口腔以及口唇的表現,在發病早期,通常是在發病1~2天,會出現口唇干裂,楊梅舌。
第六,頸部淋巴結腫大,一般也是出現在疾病早期。
第七,冠狀動脈擴張。
滿足以上七點中的五點及以上,就可以診斷為川崎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