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在臨床中是指患有精神障礙的患者,患有精神障礙的患者一般一年至三年時間停藥,但有兩次以上的復發患者,需要終身服藥。
精神障礙一般包括焦慮癥、強迫癥、抑郁癥、精神分裂癥等疾病,一般是遺傳因素、神經發育異常、應激性生活事件等原因引起的,患者一般會出現感知障礙、注意障礙、記憶障礙,表現為情緒低落、悲傷、沮喪、過度恐懼、身體疲倦、出現妄想或幻覺等癥狀。首發疾病的患者在治療一年以后,如果病情穩定,在醫生的建議下,一般可以停藥,復發的患者一般經過兩年到三年的治療,病情得到了控制,可以遵醫囑停止使用藥物。如果在五年內有兩次以上的復發,則需要終身服用藥物。精神障礙患者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鹽酸阿米替林片、鹽酸帕羅西汀片、卡馬西平片等藥物進行治療,能夠使癥狀得到改善。平時患者應避免焦慮、抑郁、緊張等不良情緒的刺激,可以適當加強運動,多聽音樂,能夠減輕壓力,降低患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