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建議患者停止哺乳,積極的應用藥物治療類風濕關節炎。因為根據現有的一些研究表明,類風濕關節炎存在治療窗口。在明確診斷的1-2年,及時規范應用藥物治療,對改善預后,提高生活治療幫助極大。錯過了這種最佳治療窗口,可能會導致患者的病情不容易控制。
類風濕關節炎常用的治療用藥包括甲氨蝶呤,羥氯喹,來氟米特以及柳氮磺吡啶等,這些藥物大部分哺乳期是不能使用的,所以只有患者停止母乳喂養才可以考慮用藥。盡早服用這類抗風濕改變病情藥物能夠緩解癥狀,阻止病變進展。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