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診斷標準和治療原則,診斷標準包括五條:
一、疾病類似急性腎小球腎炎。
二、病程進展較快,在短期內發展成尿毒癥。
三、血清抗腎小球基底膜抗體陽性或中性粒細胞胞漿抗體陽性。
四、影像學檢查初期雙腎體積增大,但以后逐漸縮小。
五、腎活檢50%以上腎小球有新月體形成,并占大部分囊腔。
治療原則包括如下幾條:
一、強化血漿置換療法,每日或隔日一次,每次置換兩升,直到病情好轉,一般需要十次以上。
二、沖擊療法:
1,將甲基強龍送入0.5克或者一克溶于5%葡萄溶一250毫升,靜脈滴注,一天一次,三到六次為一療程,間隔三到五天,開始下一療程,一般用三個療程。
2,環列酰胺,0.5到1克溶于5%葡萄糖鹽水五百毫升中,靜脈滴注,每月一次,共六次,以后每3月1次,共兩年,兩年后停藥,繼小劑量激素維持。
3,四聯療法,即皮質激素,細胞毒藥物,抗聯藥物及抗血小板聚集藥物聯合應用。
4,透析治療及腎移植,當急性期血肌酐大于530微摩爾每升,應該及早進行血液透析,為上述免疫抑制劑治療創造條件,若腎小球率過功能已不能恢復,再延長透析治療,因為此類病人腎移植病以后有時復發可能,故延透析治療三到六個月以后,在進行腎移植。